
▲品牌:大甲佳旭
▲保存期限:12個月,常溫保存,避免陽光直接照射,開封後請儘快食用。
▲成分:請參考圖示
▲營養標示:請參考圖示
▲食用說明:本麵體非泡麵,必須用滾水煮沸約4-5分鐘才能食用,請就消費者個人喜好口感來斟酌烹調時間。(醬包若有滲漏或破損請勿食用,並請辦理退換貨)
▲過敏原資訊:本產品含有小麥、黑豆、大豆、芝麻、芥菜及其製品,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。
貨源:公司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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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甲佳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
公司/商業登記 登錄字號:B-153155039-00001-1
工廠登記證號06000205
產品責任險 : 新光產物130210AKP0000712